房地产抵押登记-一般抵押或最高额抵押的转移或变更

2010-12-17      来源:惠民之家      作者:

摘要:

(适用于一般抵押或最高额抵押的转移或变更)


 办理机构
到惠州市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交易大厅办理。
 

 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
交易中心受理(9、10号窗口) → 审核 → 缴费(1—4号窗口) → 领证(24、25号)
(窗口若有变动,以现场公示为准)
 


 工作时限
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(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,材料收齐之日为受理日期)

 领证须知
1、权属人或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、《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回执》及缴费凭证到发证窗口领证。
2、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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